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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高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洪江市医保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一、二、三类对象救助人次4536人,医疗总费用3008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675万元,基本医疗报销1727万元,大病报销237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02万元。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及时获得医疗救助。该市建立健全医保、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同机制,实现困难人员数据共享,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精准识别,实行动态纳入。2022年洪江市16594名农村困难人员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政府资助参保金额412.3万元。

建立人员数据核对机制,确保救助对象数据真实准确。严把医疗救助人员数据质量关,建立数据核对机制,完善数据标识程序。由专人负责对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逻辑性审核,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给相关部门。数据提供后,通过系统及时进行人员身份属性的标识,确保每次标识数据准确无误。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应纳尽纳。进一步完善监测机制,依托现有数据监测平台,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参保缴费、资助、三重保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测。对经三重制度支付后的自付费用情况进行筛查,将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累计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稳定脱贫人口、其他参保居民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0000元的相关人员信息,按月推送给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截至8月底,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监测信息9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