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9月27日,北京市三中院联合朝阳法院、朝阳卫健委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府院联动化解和预防医疗纠纷白皮书》,通报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朝阳区医疗服务质量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相关生效判决中,约七成案件医疗机构被认定承担侵权责任。

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间,三中院共审结医疗纠纷二审案件136件。在三中院管辖的六个基层法院中,朝阳法院医疗纠纷一审案件数量最多。2020年至2022年间,朝阳法院共审结医疗纠纷一审案件750件,案件收、结案量均呈逐年递增趋势。
从三中院辖区一、二审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看,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占比约为七成,认定医疗机构无责的案件占比约为三成。在三中院二审判决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中,医疗机构承担轻微责任和次要责任超半数,占比为58.34%。
三中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介绍,相关案件涉诉患者损害后果多涉及伤残或死亡,患方主张的医疗过错集中在医疗机构未尽到诊疗义务、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或选择权、使用瑕疵医疗产品或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等,民营医疗美容机构的涉诉案件也在不断上升。
朝阳卫健委副主任李雪玉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朝阳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909家,其中医院165家,卫生技术人员61861人。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朝阳区卫健委共查处医疗卫生类行政处罚案件949起。从查处情况看,极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篡改、伪造病历的情况,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医疗美容类机构存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科目范围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中院、朝阳法院、朝阳卫健委签订联动协议,推出化解和预防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十项协同工作机制,内容包括互联会商、联合调研、示范裁判、案例通报、司法建议、强化执行等。
截至目前,三中院已向相关医疗机构及卫健委发出5份典型案例通报,涉及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不规范、对医疗事故的应对与处置不够到位、超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4份司法建议,获得积极回函;联合辖区基层法院完成一、二审医疗纠纷案件中督促医疗机构履行赔偿义务190件,履行款项总计超过5千万元。朝阳法院也与相关调解组织建立了医疗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将医疗纠纷委托给第三方调解机构先行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再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近三年,调解成功案件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