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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建立互联网医疗“1+N+1”模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日前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本市将严格控增量、疏存量,分级分类分区统筹规划全市医疗资源配置。
规划中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智慧医疗”等新技术应用不足,“互联网+”健康医疗亟待扩容提质。“智慧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等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仍有巨大发展空间,需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智慧医疗”推广应用,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
规划还强调,要以“新基建”为抓手,加快科技创新应用,推进“智慧医疗”和“互联网+”健康医疗。
支持医疗健康领域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5G、医用机器人、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推进电子病历、影像资料共享工程和行业云建设,打造智慧医院。推进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开展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鼓励企业与本市医疗机构合作,建设高水平互联网医院。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优势,统筹联动全市医疗机构资源,建立完善北京市互联网医疗“1个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N个互联网医疗子平台+1个互联网医院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模式。
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
(2020年-2035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背景
依据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我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启动编制了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市委十二届第十五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城工委主任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们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规划文本。
规划重点是细化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提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引导医疗卫生设施近期规划实施,做好与各区分区规划的衔接。
二、主要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三)《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
(四)《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
(五)《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六)《“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
(七)《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八)《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九)《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立足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疏解、立足深化供给侧改革、立足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医疗卫生功能疏解转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持续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促进健康共建共享。
(二)坚持公平可及。以基层和资源薄弱地区为重点,分级分类分区统筹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多规合一。实现设施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实施的各类政策机制相匹配,行业技术标准与规划建设标准相统合。
(四)坚持平战结合。发挥医疗卫生系统在防疫中的关键作用,分级管控,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五)坚持立足长远。强化统筹协调,把握建设时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五、规划对象、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对象为医疗服务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主要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等。
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41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六、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布局,以疏解为重点,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标准和空间布局,改善提升医疗卫生设施基础条件,加强环京地区协作,助力首都都市圈建设,带动增强周边地区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均衡发展,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均衡、服务完善、中西医并重、医防融合、优质高效,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卫生设施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资源配置指标。探索建立创新型床位资源配置指标体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规划应具有一定前瞻性。
第二章 首都医疗卫生资源总体情况
一、现状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城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辖16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189.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6102.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483.9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34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十三五”以来,首都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但距国内和国际大城市仍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首善标准相比还有不足。2020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211家,实有床位12.7万张,分别较2016年增长5.4%、8.7%。按照机构类别划分,医院733家(公立227家、民营50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183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1家,其他机构184家。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和实有床位数分别为6.27张和5.81张,低于全国6.3张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上海6.4张、重庆7.4张等国内大城市每千人床位数量,与东京(9.6张)、巴黎(12张)等国际城市差距明显。但核心区每千人实有床位数较高,为13.9张,明显高于外围地区,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仍然凸显。
全市共有三级医院104家(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属管医院17家、市属医院22家、区属28家、其他部门企业及社会办医37家。全市卫生人员数37.6万人,较2016年增长13.6%。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9万人,注册护士13.5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5.41人、注册护士6.15人。
(三)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93亿人次、出院人数288.7万人次,分别较2016年减少21.6%、21.9%。全市三级医院总诊疗人次8376.6万人次、出院人数228万人次,分别占全市的43.5%和79%,实有床位使用率为65.13%(2019年实有床位使用率为93.63%)。全市医疗机构日均负担诊疗7人次和住院0.7床日,其中民营医院医师日均负担诊疗4.6人次和住院0.8床日,低于公立医院水平(6.8人次、1.1床日)。
(四)居民健康状况。2020年全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2.43岁,较2016年提高0.4岁;户籍居民婴儿死亡率1.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6‰,孕产妇死亡率4.98/10万,分别较2016年降低10.4%、0.4%、54.0%;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80.8/10万、死亡率0.65/10万。
(五)医疗卫生资源疏解提质项目进展情况。“十三五”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已先后完成天坛医院整体迁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扩建、东直门医院东区扩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院区等央属、市属疏解项目;基本建成北大人民医院通州院区,实现北大医院城南院区、朝阳医院东院、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正在加快实施口腔医院整体迁建、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扩建、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项目。同时,支持部分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正在加快推进丰台医院提质改建、怀柔医院二期扩建、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等工程,满足辖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支持社会办医分别在朝阳、“三城一区”等重点地区建设安贞东方医院、昌平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研究型国际医院。此外,通过区办市管等模式提升生态涵养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服务、健康产品等总需求急剧增加,对健康产业规模、健康管理模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服务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个性化、国际化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
(二)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区域分布不均衡。全市三甲医院中超过80%布局在中心城区。大兴、顺义等平原多点地区和密云等生态涵养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
(三)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相对薄弱,分级诊疗制度尚未落实到位。分级诊疗在国家层面刚刚起步,尚未充分显现效果。一方面,大医院优质资源聚集促进了学科高度分化发展,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对患者及高水平医学人才“虹吸”作用凸显。部分三甲医院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居民就医吸引力有待提升,尚不能完全满足预防、医疗、康复等卫生保健需求。此外,全国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外地患者来京就医仍为常态。
(四)学科结构不合理。专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空间布局有待优化。儿科、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资源配置相对不足。
(五)科研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临床研究床位和投入不够,研究转化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尚无建成运行的研究型医院,临床科研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亟待加强。同时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弱化了本市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而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四川等省市对人才的强有力争夺对北京市吸引和稳定高端人才、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也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六)举办主体单一,社会办医服务能力不足。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虽然数量占比不低,但在规模和服务能力上均有待提升。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尚不健全,与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不完全匹配,个性化、国际化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
(七)“智慧医疗”等新技术应用不足,“互联网+”健康医疗亟待扩容提质。“智慧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等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仍有巨大发展空间,需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智慧医疗”推广应用,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
(八)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疾控、院前急救、血液保障、妇幼保健等服务体系亟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单位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薄弱,业务用房面积与国家标准相比仍有差距。综合医院平战结合转换能力有待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在疑难病救治和科研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能力不足,不利于传染病学科高水平发展;院前紧急医学救援标准和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中心血站标准化建设等工作需进一步推进。
(九)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和环境亟待改善。本市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医疗卫生设施现状与当前医疗技术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不相匹配,普遍存在建筑面积不足、空间布局和医疗流程不合理等问题,优质医疗学科发展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十)医院安全保卫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医院在安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方面有待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电力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同时,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导致医院安全面临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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