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上报安排:

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9日,为保障上报系统畅通,全国分为4个批次,批次情况和报送时间如下:

第一批:北京市、吉林省、安徽省、河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送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0日。

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报送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0日。

第三批: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报送时间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30日。

第四批:河北省、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福建省、海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

2025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26日-2026年2月3日,为保障上报系统畅通,全国分为4个批次,批次情况和报送时间如下:

第一批: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北京市、吉林省、安徽省、河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二批: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

第三批: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4日,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四批:2026年1月25日-2026年2月3日,河北省、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福建省、海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信息来源:智医信